珠海校区关于开展2016年暑假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校区管委会
校区各单位、各整建制学院及各乙方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教育系统相关通知文件和校区党工委的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校区决定,自即日起在全校区范围内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部位及内容
        (一)检查重点部位:煤气瓶组站、配电房、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实验室、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行政办公楼宇等人员密集场所;招待所、饭堂、商铺、水厂;在建工地、榕园、荔园学生宿舍两边山坡等。
        (二)检查内容:
        1、消防方面:
        1)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岗位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管理制度);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5)违章用火、用电情况;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10)防火巡查情况;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12)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13)消防档案建立及完善情况。
        2、治安方面:
        1)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责任体系建设情况(是否落实治安防范重点岗位责任人、是否建立并落实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2)单位防盗措施落实情况;3)单位视频监控、门禁系统使用情况;4)单位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教育的开展情况。
        3、防汛方面:
        1)校区山体斜坡是否出现松动滑坡等现象;2)水库堤坝是否牢固;3)工地渣土余泥堆放是否安全。
        二、检查方式
        (一)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本次大检查是以各单位自查与校区组织检查为主,各单位需在6月26日下午5时前将填写的《安全自查隐患情况登记表》上交保卫办。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以检查促整改。各单位对自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或重大隐患要以书面报告保卫办。
        三、检查时间
        自通知下发即日起至6月21日为各单位自查时间;6月22日上午9时,校区组织安全大检查。
        联系人:李东升老师,电话:3668119。
        特此通知。

        附件:安全自查隐患情况登记表

珠海校区保卫办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