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珠海校区常驻教职员工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校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6-05-09
校区各单位:
根据中大医管〔2016〕4号《中山大学关于教职工2016年度体检事项的通知》文件(附件一)的通知,珠海校区常驻教职员工(A、B系列,包括常驻退休职工)的体检工作根据中大五院体检中心的安排,拟于5月17、18、19日三天上午进行,体检项目同2015年(见附件二)。
即日起,请各部门通知到每一位符合体检条件及常驻珠海的退休职工,并统一填写报名表《附件三》,于5月11日12:00时前将参加珠海校区体检的人员名单发至卫生管理部邮箱: 381351696@qq.com,联系电话:0756-3668995。
注意事项:
一、关于报名:参加珠海校区体检的名单以各部门报来名单为准,由卫生管理部汇总后报至公医办审核确认,不需要另发排号单;因故拟参加其它校区体检的教职员工请按照中大医管{2016}4号文件执行,自行联系其它校区报名;所有职工不得两个校区重复报名和体检;学院自筹资金招聘职工的体检费用由学院缴费。
二、关于体检表:正式体检表将于体检日之前发至部门转发给个人,请各位核对信息并切记体检时带上自己的体检表,如果信息有误可于体检当天到前台修改或联系卫生管理部即可。
三、体检当天早晨请空腹。
四、体检截止日期:原则上在体检安排的日期内体检,个别老师因故推迟也请尽量在上半年做完。12月1日将根据中大五院体检系统里已检名单进行费用结算,结算日后即使是手中持有体检表而再去体检的也视为自费,不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体检。
五、关于体检报告:在安排体检时间段内完成体检的体检报告由卫生管理部从五院取回;之后体检的请于周一至周五的上午去体检,并请自取体检报告,有特殊情况可联系卫生管理部帮助取回。
六、个人需要增加项目的,请自行在五院体检中心前台增加并自费支付相关费用。特别提醒:在体检中心增加项目产生的费用在公费医疗和社保方面都是不能报销的。在五院门诊挂号就诊产生的费用可以按照既往规定报销,但需提供发票、清单、就诊病历(注明体检的不能报销)。
七、体检中心温馨提示:体检中心是根据本校区申报的名单外订的早餐,所以请大家尽量在这三天上午去体检,以免造成体检中心早餐的浪费; 若在非规定时间去体检时发现早餐不够的情况,请大家多多包涵 。
特此通知。
根据中大医管〔2016〕4号《中山大学关于教职工2016年度体检事项的通知》文件(附件一)的通知,珠海校区常驻教职员工(A、B系列,包括常驻退休职工)的体检工作根据中大五院体检中心的安排,拟于5月17、18、19日三天上午进行,体检项目同2015年(见附件二)。
即日起,请各部门通知到每一位符合体检条件及常驻珠海的退休职工,并统一填写报名表《附件三》,于5月11日12:00时前将参加珠海校区体检的人员名单发至卫生管理部邮箱: 381351696@qq.com,联系电话:0756-3668995。
注意事项:
一、关于报名:参加珠海校区体检的名单以各部门报来名单为准,由卫生管理部汇总后报至公医办审核确认,不需要另发排号单;因故拟参加其它校区体检的教职员工请按照中大医管{2016}4号文件执行,自行联系其它校区报名;所有职工不得两个校区重复报名和体检;学院自筹资金招聘职工的体检费用由学院缴费。
二、关于体检表:正式体检表将于体检日之前发至部门转发给个人,请各位核对信息并切记体检时带上自己的体检表,如果信息有误可于体检当天到前台修改或联系卫生管理部即可。
三、体检当天早晨请空腹。
四、体检截止日期:原则上在体检安排的日期内体检,个别老师因故推迟也请尽量在上半年做完。12月1日将根据中大五院体检系统里已检名单进行费用结算,结算日后即使是手中持有体检表而再去体检的也视为自费,不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体检。
五、关于体检报告:在安排体检时间段内完成体检的体检报告由卫生管理部从五院取回;之后体检的请于周一至周五的上午去体检,并请自取体检报告,有特殊情况可联系卫生管理部帮助取回。
六、个人需要增加项目的,请自行在五院体检中心前台增加并自费支付相关费用。特别提醒:在体检中心增加项目产生的费用在公费医疗和社保方面都是不能报销的。在五院门诊挂号就诊产生的费用可以按照既往规定报销,但需提供发票、清单、就诊病历(注明体检的不能报销)。
七、体检中心温馨提示:体检中心是根据本校区申报的名单外订的早餐,所以请大家尽量在这三天上午去体检,以免造成体检中心早餐的浪费; 若在非规定时间去体检时发现早餐不够的情况,请大家多多包涵 。
特此通知。
珠海校区党政工作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