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关于取缔校园户外公共场所悬挂广告、宣传横幅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校区管委会
校区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创建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根据2015年10月23日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小组会议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山大学校园管理综合治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2015年11月25日珠海校区第十八次主任例会讨论通过,自2015年11月30日起,珠海校区将取缔户外公共场所悬挂广告、宣传横幅。请各单位提前做好通知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珠海校区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小组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