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校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5-10-26
校区各单位:
为维持校区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员工个人和校园资产不受损失,构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校区管委会决定成立“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陶 亮
副组长:田宝才、陈 东
秘书:李 苗
成员:林俊洪、胡海峰、许海舟、陆亦均、邓 忍,校区有关学院和科研单位行政负责人
秘书单位:珠海校区党政工作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一)充分发挥领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的作用,全面负责珠海校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拟定并监督实施《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可对其进行解释、修改。
(三)每个季度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确保校园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相关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为维持校区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员工个人和校园资产不受损失,构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校区管委会决定成立“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陶 亮
副组长:田宝才、陈 东
秘书:李 苗
成员:林俊洪、胡海峰、许海舟、陆亦均、邓 忍,校区有关学院和科研单位行政负责人
秘书单位:珠海校区党政工作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一)充分发挥领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的作用,全面负责珠海校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拟定并监督实施《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可对其进行解释、修改。
(三)每个季度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确保校园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相关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珠海校区管委会
2015年10月19日
2015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