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关于开展签订2015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及已婚职工计划生育资料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校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5-04-22
校区各单位 :
根据中山大学计生办《2015年度中山大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及珠海市高新区《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属地责任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珠海校区将开展与各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计划生育资料登记工作(包括校区常驻珠海的A、B系列教职员工、合同工以及乙方单位员工),希望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积极配合。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各部门负责人签名及盖章后交至党政办;乙方单位负责人签名及盖章后交至卫生管理部。
二、登记计划生育资料
1.各单位由专人填写《已婚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附表)、(电子版表格见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网页“通知公告”栏),于4月28日10:00时前发至卫生管理部邮箱381351696@qq.com。
2.凡已婚且年龄在49周岁以下的A、B系列、合同制职工以及乙方单位员工,无论男女均需填写,男职工配偶年龄在49岁以下者,必须填写所在单位全称或户籍所在地街镇。
3.填表时无论男女方,凡是本校教职工及在校区工作的乙方单位员工,请在名字上做下划线,如刘××;
4.请各单位做好资料存档并及时更新,以便每年两次查环查孕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根据中山大学计生办《2015年度中山大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及珠海市高新区《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属地责任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珠海校区将开展与各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计划生育资料登记工作(包括校区常驻珠海的A、B系列教职员工、合同工以及乙方单位员工),希望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积极配合。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各部门负责人签名及盖章后交至党政办;乙方单位负责人签名及盖章后交至卫生管理部。
二、登记计划生育资料
1.各单位由专人填写《已婚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附表)、(电子版表格见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网页“通知公告”栏),于4月28日10:00时前发至卫生管理部邮箱381351696@qq.com。
2.凡已婚且年龄在49周岁以下的A、B系列、合同制职工以及乙方单位员工,无论男女均需填写,男职工配偶年龄在49岁以下者,必须填写所在单位全称或户籍所在地街镇。
3.填表时无论男女方,凡是本校教职工及在校区工作的乙方单位员工,请在名字上做下划线,如刘××;
4.请各单位做好资料存档并及时更新,以便每年两次查环查孕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已婚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珠海校区管委会
2015年4月21日
(联系人:李红艳,联系电话:3668995)
2015年4月21日
(联系人:李红艳,联系电话:3668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