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党政办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校区管委会
校区各单位:
        根据《校长办公室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校办〔2015〕36号)规定,并根据珠海校区实际情况,现将珠海校区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星期日)为清明节,4月6日(星期一)补休。
        放假期间,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安定和谐的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附件:珠海校区2015年清明节值班人员安排

珠海校区党政办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