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珠海校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校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3-11-20
校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珠海校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校区信息的统一性、严谨性,有效提高信息的时效性,现对加强校区信息管理做出如下决定:
一、明确重要信息范围
本文件指的信息范围包括:学校及校区师生人数的各类信息、学校及校区各类资源的有关数据、学校及校区发展规划等重要信息、学校及校区主要领导姓名等个人信息等报送珠海市等校外单位的各类重要信息。
二、规范信息报送方式
1.各单位以本单位名义向校外单位报送信息时,应向校区党政办进行信息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报送;
2.各单位以校区名义向校外单位报送各类信息时,须上报党政办,由党政办进行核实并完成报送工作;
3.如各单位未经确认向校外单位报送信息错误的,由本单位承担责任。
三、加强沟通交流
由于校区信息尤其是师生人数经常发生变动,为确保校区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各单位应加强沟通与联络,积极协助党政办定期完成各类信息的更新工作。
特此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珠海校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校区信息的统一性、严谨性,有效提高信息的时效性,现对加强校区信息管理做出如下决定:
一、明确重要信息范围
本文件指的信息范围包括:学校及校区师生人数的各类信息、学校及校区各类资源的有关数据、学校及校区发展规划等重要信息、学校及校区主要领导姓名等个人信息等报送珠海市等校外单位的各类重要信息。
二、规范信息报送方式
1.各单位以本单位名义向校外单位报送信息时,应向校区党政办进行信息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报送;
2.各单位以校区名义向校外单位报送各类信息时,须上报党政办,由党政办进行核实并完成报送工作;
3.如各单位未经确认向校外单位报送信息错误的,由本单位承担责任。
三、加强沟通交流
由于校区信息尤其是师生人数经常发生变动,为确保校区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各单位应加强沟通与联络,积极协助党政办定期完成各类信息的更新工作。
特此通知。
珠海校区管委会
2013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