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为珠海校区常驻教职员工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校区管委会

各办、委、中心、馆、整建制学院:
        根据珠高人卫〔2011〕48号《关于高新区加快推进和规范城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的通知》的精神及珠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口计生和卫生局要求,我校区作为一个社区,需尽快建立常驻教职员工(A、B、C系列)的电子健康档案,以便进行规范性管理。
请各部门按照此通知附件提供的表格要求(红色部分)填写本部门常驻珠海校区教职工的相关资料,并在11月9日前发送电子版至:836617934@qq.com。如有疑问,请致电李红艳,电话:3668995。
        特此通知。

附:个人基本信息表格个人基本信息表格-众意模版.xls

中大珠海校区后勤办卫生管理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