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馆开通无线网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校区管委会

1. 根据中大网络〔2008〕3号《中山大学信息网络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校园网延伸至校外或将校外网络引入至校园内学生宿舍,不得利用校园网开展赢利性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任何数据业务运营商或电信代理商不得擅自进入中山大学校园内进行工程施工,开展因特网业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2008年11月5日起生效。

2. 图书馆4楼、7楼、8楼和11楼现开通无线局域网的服务,所有校园网在用用户(已缴费)均可使用本人NetID及密码登录使用,详细设置参照http://helpdesk.sysu.edu.cn的FAQ(南校区)。
咨询电话:3668509 3668500

信息与网络中心珠海办公室
200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