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部关于开展各校园公有住房公开选房工作的通知
珠海校区各单位:
为满足教职工租住需求,经请示同意,我部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各校园公有住房选房工作,具体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各校园共有空置房源共 121 套:南校园有空置三房 3套、两房 19 套、一房(集体)21 套;北校园有空置二房 5 套,一房 6 套;东校园有空置三房 1 套、两房 5 套、一房 4 套;珠海校区有空置两房 4 套,一房 16 套;深圳校区有空置一房 37套。(详见附件 1)。
二、选房申请条件
未在广州市享受福利分房的学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均可申请选房。选房其他要求如下:
(一)双教职工家庭只能租住一套公有住房。
(二)教职工只能在工作单位所在校园申请公有住房。
(三)现已租住学校公有住房的教职工如参与选房,在办理选中新房的入住手续一周内,需腾退原有住房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原住房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房屋修缮费用。
三、选房工作安排
(一)教职工提交选房申请材料
申请选房的教职工须于5月8日前将以下申请选房的纸质材料交到总务部以下办公地点:
南校园486-312室,联系电话:020-84112028;
北校园办公楼后座104房(仅周四上午,其余时间请交到南校园办事点),联系电话:13380062683;
东校园行政楼A208房(仅周三上午,其余时间请交到南校园办事点),联系电话:13380062683;
珠海校区行政路12楼1209,联系电话:0756-3668092;
深圳校区西教学楼1栋8楼803,联系电话:0755-23260082。
申请人需提交:
①经本人工作部门初审并加盖公章的《中山大学教职工申请租住公有住房计分表》(附件2);
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XX市(工作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供:在本市及各区的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通过身份证在自助设备开具;通过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经人脸实名认证后,选择不动产服务—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选择“XX市(工作所在地)”并截图查询结果页面作为凭证。上述证明材料自开具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无法提供查询证明的视为在本市有房。)
③配偶及子女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申请选房人员名单公示
总务部及人力资源管理处将对教职工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排序名单于5月12日公示一天。
(三)公开选房
选房时间:深圳校区选房定于5月13日上午9:00 ,地点定于西教学楼1栋8楼803,珠海校区选房定于5月13日上午9:00 ,地点定于珠海校区行政路12楼1209,广州校区选房定于5月14日上午9:00 ,地点定于第三教学楼213。
(四)办理入住手续
选房结束后,总务部将通知选房成功的教职工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租金标准以及租期按照学校公有住房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选房结束后一周内,教职工无理由未办理合同签订手续或明确表示放弃的,学校将收回所选房源。
总务部
2021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