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珠海校区职能部门咨询日情况通报(一百一十一)
发布人:珠海校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6-12-02
2016年12月1日上午,由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管委会、党工委主办,校区学生会调研部承办的“职能部门咨询日活动之一百一十一”于珠海校区教学楼EF区架空层举行。珠海校区教务办的王庆国老师和核算中心的兰宁老师到现场办公,为同学们解答疑惑,并与同学们热烈讨论各种问题的解决方案。
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老师均给出了令同学们满意的答复。以下是这次热点问题的小结和答复:
问题一:许多课程的结课时间集中在十四和十五周,能否进行调整?
现场回复:结课时间由老师自主安排,同学们有意见可向老师反映。最快于下学期完成调整。
问题二:交流生回校后是否要补修遗漏的课程?
现场回复:遗漏的课程均需补修。交流学校的基础课程学分与本校学分互通,获得此类学分的同学可向学校申请免修相关课程。
问题三:能否完善选课系统的任课教师介绍?
现场回复:教务办会督促教师完善相关信息。
问题四:核算中心的职能与之前相比是否有区别?
现场回复:无。
问题五:课室申请的步骤是否过于繁复?能否延长受理课室申请的时间?
现场回复:总体上不存在步骤繁复的问题。课室申请的主要步骤有两个:首先,将通过网络申请的纸质版申请表送交到院系辅导员等相关负责老师处审批及签字盖章;其次,持表于教学楼B201办理课室借用手续。教学楼B201的工作时间用于批准课室申请,同学们可在非工作时段递交申请表,待工作时间或之后的其它时段前往B201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