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报送校外工作联系车辆进入珠海校区申报审查工作电话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校区管委会

校区各有关单位:
  自实行严格控制校外车辆入校的交通管理措施以来,在各单位及广大师生员工的支持下,珠海校区环境和交通秩序得到较大改善。
  为减少校区因实行严格控制校外车辆入校交通管理措施给各单位工作造成不便,自12月26日起,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有校外车辆进入珠海校区的,可实行电话申报。相关工作事项如下:
一、12月22日前,各单位以书面方式向珠海校区保卫办报备一台固定办公电话和一部移动电话作为本单位校外工作联系车辆进入珠海校区的申报审查工作电话。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有校外工作联系车辆进入珠海校区的,可经此两个电话致电珠海校区值班电话(3668110),由值班室通知门卫放行。
二、凡通过上述工作电话申报放行校外车辆入校的,均视为该校外车辆入校事项已经过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特请各单位制定相应的电话申报审查工作流程,严格电话申报审查。
三、各单位电话申报校外工作联系车辆入校时,需告知值班室人员校外工作联系车辆的车牌号码、拟入校时间、入校校门及入校工作简要信息、来电人员姓名。各单位工作人员需告知校外车辆驾驶员在约定时间从指定校门入校,入校后自觉遵守学校交通管理规定并在指定地点停放。
四、各单位举办大型会议、活动有较多车辆入校,或因工作需要有大型客车入校的,不能实行电话申报,须履行书面申报程序(申报表可从保卫处网站下载)。
五、因校园停车资源有限,请各单位在对外工作联系时提醒校外人员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来校。原则上各单位每天电话申报的校外工作联系车辆数应控制在5辆之内,且校外工作联系车辆应当天离校。
创建优雅校园环境有赖各单位的支持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珠海校区机动车辆入校管理措施如有不便之处,敬请广大师生予以理解和支持。

附件:珠海校区校外工作联系车辆申报审查电话报备表

                         保卫处(综合治理督察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
 
  (联系人:吴惠权;联系电话:366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