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关于2016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校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5-12-25
校区各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6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校办〔2015〕155号),2016年寒假从2016年1月24日起至2月20日止。现将珠海校区有关寒假工作安排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1.2016年2月20、21日为在校生注册时间,2月22日正式上课。
2.党政管理人员、图书资料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工程实验技术人员、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等,由所在单位在2016年1月24日—2月16日期间组织轮休。2月17日(星期三)全体人员回校上班。
3.合同工的假期按合同规定办理。
二、教职工轮休期间的管理要求
党政管理人员、图书资料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工程实验技术人员、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等,应在师生放假期间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正常的保障和服务。在此前提下,各单位可安排轮休,但应确保每个值班时段有三分之一或以上人员在岗,确定值班负责人,明确分工职责,全体值班人员须以坐班形式在岗。职能部门、跨校区办学的学院(直属系)应确保各校区值班人员到位。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值班工作方案。
三、考勤管理与要求
值班期间各单位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在指定办公地点坐班。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寒假期间(1月24日至2月20日)珠海校区值班时间为:8:30-11:30,15:00-17:00。
寒假期间,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治安保卫、防火安全工作,交接班时请填写《假期交接班记录表》(附件3),并为下学期开学做好准备。
四、各类服务事项要求
各单位的办事程序和服务事项应与正常上班期间保持一致。如寒假期间有程序变更须提前明确假期办事指引,不得临时通知师生变更办事程序。
假期中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临时性工作变动,有关单位须提前一天在校区网内公布,以免给办事的师生员工造成不便。
五、投诉与监督
珠海校区管委会设立监督投诉电话:0756-3668129;投诉邮箱:zhuhaixq@mail.sysu.edu.cn,受理师生投诉,确保寒假值班秩序和服务质量。
六、其他要求
为做好假期值班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请各职能部门、整建制学院根据工作安排填写值班安排表(附件1)。
2.请核算三室、后勤办根据工作安排同时填写《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寒假期间服务类事项安排表》(附件2)。
3.以上材料与信息,请各相关单位于2015年1月8日(周五)前盖章后书面报送至党政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un8@mail.sysu.edu.cn。
特此通知。
根据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6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校办〔2015〕155号),2016年寒假从2016年1月24日起至2月20日止。现将珠海校区有关寒假工作安排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1.2016年2月20、21日为在校生注册时间,2月22日正式上课。
2.党政管理人员、图书资料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工程实验技术人员、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等,由所在单位在2016年1月24日—2月16日期间组织轮休。2月17日(星期三)全体人员回校上班。
3.合同工的假期按合同规定办理。
二、教职工轮休期间的管理要求
党政管理人员、图书资料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工程实验技术人员、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等,应在师生放假期间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正常的保障和服务。在此前提下,各单位可安排轮休,但应确保每个值班时段有三分之一或以上人员在岗,确定值班负责人,明确分工职责,全体值班人员须以坐班形式在岗。职能部门、跨校区办学的学院(直属系)应确保各校区值班人员到位。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值班工作方案。
三、考勤管理与要求
值班期间各单位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在指定办公地点坐班。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寒假期间(1月24日至2月20日)珠海校区值班时间为:8:30-11:30,15:00-17:00。
寒假期间,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治安保卫、防火安全工作,交接班时请填写《假期交接班记录表》(附件3),并为下学期开学做好准备。
四、各类服务事项要求
各单位的办事程序和服务事项应与正常上班期间保持一致。如寒假期间有程序变更须提前明确假期办事指引,不得临时通知师生变更办事程序。
假期中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临时性工作变动,有关单位须提前一天在校区网内公布,以免给办事的师生员工造成不便。
五、投诉与监督
珠海校区管委会设立监督投诉电话:0756-3668129;投诉邮箱:zhuhaixq@mail.sysu.edu.cn,受理师生投诉,确保寒假值班秩序和服务质量。
六、其他要求
为做好假期值班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请各职能部门、整建制学院根据工作安排填写值班安排表(附件1)。
2.请核算三室、后勤办根据工作安排同时填写《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寒假期间服务类事项安排表》(附件2)。
3.以上材料与信息,请各相关单位于2015年1月8日(周五)前盖章后书面报送至党政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un8@mail.sys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寒假期间值班安排表
2.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寒假期间服务类事项安排表
3.假期交接班记录表
珠海校区管委会
2015年12月24日
2015年12月24日
(联系人:刘念,联系电话:3668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