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管委会关于配合做好珠海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校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5-10-30
校区各院系、科研机构、职能部门及服务单位:
为配合做好珠海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根据珠爱卫办(2015)104号)《关于加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健康教育宣传的通知》、《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价表(最新)》要求,为确保我校区顺利通过复审办督查组的检查,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各单位办公及管理范围内的控制吸烟、室内外环境卫生等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杜绝卫生死角,同时做好对来访人员的禁烟宣传工作。
二、请各学院及学工部门做好对学生(特别是留学生)的卫生要求及禁烟宣传工作。
三、物业公司: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特别注意清除烟蒂并查找烟蒂来源;加强对吸烟员工的管理;配合校区做好消杀工作 。
四、食堂:确保食品卫生与安全,做好食堂室内外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对吸烟员工的管理,注重员工个人卫生及健康检查工作。
五、商铺: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在11月2日前拆除自张贴悬挂的全部横幅及移动广告牌,严禁张贴烟草广告;严禁占道经营,特别是严禁堵塞安全通道;加强对吸烟员工的管理。
六、门诊部:做好健康教育宣传栏布置;所有医务人员需了解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益处,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医生询问病史发现病人有吸烟者要进行简短戒烟干预并有记录 。
七、所有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示(如需要可到后勤办领取),所有员工不得在室内及禁烟区吸烟,并要劝阻他人不得在室内及禁烟区吸烟。
特此通知。
为配合做好珠海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根据珠爱卫办(2015)104号)《关于加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健康教育宣传的通知》、《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价表(最新)》要求,为确保我校区顺利通过复审办督查组的检查,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各单位办公及管理范围内的控制吸烟、室内外环境卫生等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杜绝卫生死角,同时做好对来访人员的禁烟宣传工作。
二、请各学院及学工部门做好对学生(特别是留学生)的卫生要求及禁烟宣传工作。
三、物业公司: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特别注意清除烟蒂并查找烟蒂来源;加强对吸烟员工的管理;配合校区做好消杀工作 。
四、食堂:确保食品卫生与安全,做好食堂室内外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对吸烟员工的管理,注重员工个人卫生及健康检查工作。
五、商铺: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在11月2日前拆除自张贴悬挂的全部横幅及移动广告牌,严禁张贴烟草广告;严禁占道经营,特别是严禁堵塞安全通道;加强对吸烟员工的管理。
六、门诊部:做好健康教育宣传栏布置;所有医务人员需了解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益处,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医生询问病史发现病人有吸烟者要进行简短戒烟干预并有记录 。
七、所有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示(如需要可到后勤办领取),所有员工不得在室内及禁烟区吸烟,并要劝阻他人不得在室内及禁烟区吸烟。
特此通知。
珠海校区管委会
2015年10月30日
201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