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珠海校区常驻教职员工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校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5-05-19
校区各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公费医疗办中大财务〔2015〕8号《中山大学关于教职工2015年度体检事项的通知》文件的通知,珠海校区常驻教职员工(A、B系列,包括常驻退休职工)的体检工作根据中大五院体检中心的安排,拟于6月8日至10日三天上午进行。
即日起,请以各部门为单位填写《附件2》,于5月26日前,将参加珠海校区体检的人员名单发至卫生管理部邮箱: 381351696@qq.com。联系电话:0756-3668995。
温馨提示:
一、 珠海校区职工体检名单以各部门报来名单为准,后报至公医办审核确认,不需要另发排号单;体检之前正式体检表将发至部门转发给个人。
二、如因时间不合适或者不愿意参加珠海校区体检的教职员工可选择在广州校区体检,请以部门或学院为单位填写《附件3》,报至广州南校区公费医疗办邮箱cwcgyb@163.com,联系电话020-84114112,详情请参阅中大财务〔2015〕8号文。
三、所有体检人员范围、体检项目及费用结算均按中大财务〔2015〕8号《关于教职工2015年度体检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可自己增加项目但费用自理,尽量不更换体检项目。所有职工不得两个校区重复报名和体检,学院自筹资金招聘职工的体检费用由学院缴费。
四、特别提示:在体检中心增加体检项目并自行缴费的费用因属于自行体检费用,是不能通过公费医疗和医保报销的。如因体检查出问题需要复查,则需有中大五院门诊部就诊的病历、发票和清单方可报销。
特此通知。
珠海校区党政工作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