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珠海校区2014年度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珠海校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珠海校区副处实职以上领导干部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总结自评考核
中层领导干部个人分别填写《中山大学中层领导干部2014年度考核表(适用于正职)》(附表1)、《中山大学中层领导干部2014年度考核表(适用于副职)》(附表2)、《中山大学中层领导干部2014年度考核表(适用于在校区的职能延伸部门副职)》(附表3)。按照评价内容和评价要点填写,总结一年来履行岗位管理职责情况,不能简单地以所在单位的工作业绩来反映个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要着重总结个人在本单位有关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和所做的工作。字数在1000字以内。
个人总结自评考核表请与2014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珠海校区党政办。中层正职领导干部需提交附表1,中层副职领导干部需提交附表2 ,职能延伸部门中层副职需提交附表3。
(二)述职测评
根据学校部署,校区中层领导干部集中公开述职,参加述职大会的人员范围包括:校区分管领导、校区中层领导干部、教职工代表。
届时,校区将在述职大会现场下发《中山大学中层领导干部(正职)2014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本单位测评用表)》(附表4)、《中山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副职)2014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本单位测评用表)》(附表5)进行述职测评。
校区中层正职领导干部的测评表由校区考核小组回收,交由党委组织部汇总统计;校区中层副职领导干部的测评表由校区考核小组负责回收统计。
述职测评安排为2014年12月19日上午10:00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
(三)综合评定
校区组成相应考核小组,对校区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分类考核。
1、校区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在个人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工作考核,提交学校统一进行考核评定。
2、校区中层副职领导干部,在个人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由校区考核小组提出考核等级意见,并报党委组织部,提交学校考核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3、校区职能延伸部门副职,由所在部门与校区分别进行考核,在个人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分别提出初步考核等级意见并报党委组织部,学校考核小组综合考虑部门和校区的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联系人:王昕
电话:3668075
附表:
1.《中山大学中层领导干部2014年度考核表(适用于正职)》
2.《中山大学中层领导干部2014年度考核表(适用于副职)》
3.《中山大学中层领导干部2014年度考核表(适用于在校区的职能延伸部门副职)》
4.《中山大学中层领导干部(正职)2014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本单位测评用表)》
5. 《中山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副职)2014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本单位测评用表)》
2014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