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关于印发中山大学珠海校区 2014年行政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校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4-05-21
校区各单位:
经研究,现印发中山大学珠海校区2014年行政重点工作,工作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互相配合,协同做好2014年度各项行政重点工作。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年度计划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珠海校区2014年行政重点工作实行督办制,由党政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一)由党政工作办公室根据重点工作的年度计划时间节点,制订“年度行政重点工作进度表”(以下简称进度表),每月(2014年5月、6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发送至各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根据实施情况填写工作进度表,反馈至党政工作办公室。
(二)党政工作办公室汇总进度表,并报校区领导阅批。
(三)行政工作重点的完成情况将作为校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各项重点工作办结后,党政工作办公室将于12月汇总情况,编印《中山大学珠海校区2014年行政重点工作总结》。
特此通知。
经研究,现印发中山大学珠海校区2014年行政重点工作,工作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互相配合,协同做好2014年度各项行政重点工作。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年度计划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珠海校区2014年行政重点工作实行督办制,由党政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一)由党政工作办公室根据重点工作的年度计划时间节点,制订“年度行政重点工作进度表”(以下简称进度表),每月(2014年5月、6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发送至各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根据实施情况填写工作进度表,反馈至党政工作办公室。
(二)党政工作办公室汇总进度表,并报校区领导阅批。
(三)行政工作重点的完成情况将作为校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各项重点工作办结后,党政工作办公室将于12月汇总情况,编印《中山大学珠海校区2014年行政重点工作总结》。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大学珠海校区2014年行政重点工作》
珠海校区管委会
2014年5月16日
(联系人:刘念,3668062,liun8@mail.sys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