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珠海校区教师公寓租赁情况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校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4-03-18
校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划和调配珠海校区教师公寓的使用,珠海校区房地产管理科现对校区教师公寓的租赁情况进行清查,请各单位及教职工给予支持和协助。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按照单位分发现有教职工租赁信息,请各相关单位协助填补人员信息,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3月20日前汇总房地产管理科(纸质版交行政楼十二楼房地产管理科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houjf@mail.sysu.edu.cn)。
2、抽查住房情况。根据工作的安排协同房地产管理处住房管理科对教师公寓租赁情况进行抽查。
3、根据《中山大学公有住房、教师公寓租赁管理办法》(中大房管[2010] 1号)的相关规定,对周转房租期到期并符合续租条件的教职工办理续租手续;要求非常驻珠海校区工作等不符合租赁条件的教职工于4月份之内完成退房。
谢谢合作!
为进一步规划和调配珠海校区教师公寓的使用,珠海校区房地产管理科现对校区教师公寓的租赁情况进行清查,请各单位及教职工给予支持和协助。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按照单位分发现有教职工租赁信息,请各相关单位协助填补人员信息,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3月20日前汇总房地产管理科(纸质版交行政楼十二楼房地产管理科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houjf@mail.sysu.edu.cn)。
2、抽查住房情况。根据工作的安排协同房地产管理处住房管理科对教师公寓租赁情况进行抽查。
3、根据《中山大学公有住房、教师公寓租赁管理办法》(中大房管[2010] 1号)的相关规定,对周转房租期到期并符合续租条件的教职工办理续租手续;要求非常驻珠海校区工作等不符合租赁条件的教职工于4月份之内完成退房。
谢谢合作!
珠海校区房地产管理科
2014年3月17日
(联系人:周剑芬 电话:3668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