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已婚职工计划生育资料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校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4-03-11
校区各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计生办2014年2月27日《关于开展男职工配偶孕情调查的通知》及《中山大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我校区于将3月开展计生资料登记工作(包括校区各部门AB系列教职员工、合同工)以及开展对本单位已婚男职工的配偶(配偶年龄小于49周岁者)进行孕情调查工作,希望相关部门和人员积极配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写计划生育资料
各单位由专人填写《已婚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表格见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网页),于3月14日10:00时前交至校区卫生管理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1351696@qq.com)。
二、填表说明
1.凡已婚且年龄在49周岁以下的AB系列及合同制职工、无论男女均需填写,男职工配偶年龄在49岁以下者,必须填写所在单位全称或户籍所在地街镇;
2.填表时注意:无论男女方,凡是本校职工的请在名字上做下划线,如李××;
3.请各单位做好资料存档并及时更新,以便每年两次查环查孕工作的正常开展。
特此通知。
根据中山大学计生办2014年2月27日《关于开展男职工配偶孕情调查的通知》及《中山大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我校区于将3月开展计生资料登记工作(包括校区各部门AB系列教职员工、合同工)以及开展对本单位已婚男职工的配偶(配偶年龄小于49周岁者)进行孕情调查工作,希望相关部门和人员积极配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写计划生育资料
各单位由专人填写《已婚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表格见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网页),于3月14日10:00时前交至校区卫生管理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1351696@qq.com)。
二、填表说明
1.凡已婚且年龄在49周岁以下的AB系列及合同制职工、无论男女均需填写,男职工配偶年龄在49岁以下者,必须填写所在单位全称或户籍所在地街镇;
2.填表时注意:无论男女方,凡是本校职工的请在名字上做下划线,如李××;
3.请各单位做好资料存档并及时更新,以便每年两次查环查孕工作的正常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已婚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珠海校区管委会
2014年3月11日
(联系人:李医生,电话:3668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