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珠海校区11级集体户第二代身份证的通知
发布人:珠海校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2-03-14
2011年底在珠海校区集体照相办理的11级二代身份证第一批(673张)已由广州市公安局办理完毕,现由我办转发,请11级学生尽快到我办领取。
一、领取时间:3月16日至4月30日(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领证地址:珠海校区保卫办(图书馆行政楼12楼,咨询电话:3668006,020-84111097);
三、领取要求:
1、根据广州市公安部门有关规定,领取第二代身份证时要交旧身份证;
2、遗失原籍二代身份证的,需持派出所居民身份证报失表回执单领取二代身份证。
3、原籍未办身份证的同学,凭当时入户的资料复印件(派出所有注明在原籍地未办理身份证)领取二代身份证。
领取时,需告知工作人员姓名和所在页码,并将旧身份证号码填写在二代身份证签收单中;
四、领取名单:见附件(不在名单内的同学请留意下一批)
珠海校区保卫(武装)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