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珠海市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特区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的通知
校区师生员工:
接珠海市教工委《关于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特区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的通知》(珠教党工〔2011〕3号),为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校区相关安排说明如下:
一、开展以“党在我心中”为主题的征文活动
(一) 征文对象及活动时间
征文对象:校区全体师生员工
活动时间:2011年4月
(二)征文要求
1. 征文应围绕“党在我心中”这一主题,抒发真情实感,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还可以是经验总结等。题目自拟,篇幅以1000—3000字为宜。
2. 征文应紧密联系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所有文章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
3. 征文格式要求:标题为3号黑体,正文为小4号宋体,征文首页左上角请注明“党在我心中征文”字样,签署姓名、院系单位、联系电话(签署在文章标题上面,与文章标题间隔两行)。
(三)报名方式
校区全体师生员工可于4月20日前,直接向校区记者站电子邮箱zhongdajizhezhan@163.com进行投稿(电子版投稿:邮寄标题请注明“党在我心中征文”字样);作品经审议后,将由校区打包整理,统一推荐参加珠海市决赛。
二、开展以“创先争优,争当先锋”为主题的演讲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及活动时间
征集对象:校区全体师生员工
活动时间:2011年4月
(二)征集方式
1. 通过校区各部门(院系、社团、各办等)推荐,挑选优秀演讲作品,推荐参加决赛;
2. 通过校区师生员工自主报名,挑选优秀演讲作品,推荐参加决赛。
被推荐者或自主报名者需按要求填写《珠海市高校、中小学校主题演讲比赛推荐表》(附件),与演讲稿一并于4月20日前发送至校区记者站电子邮箱zhongdajizhezhan@163.com进行报名(电子版投稿:邮寄标题请注明“‘创先争优,争当先锋’主题演讲”字样);作品经审议后,将由校区团工委组织在4月23日(周六)晚举行校区初赛;初赛决出4名优胜者(教工和学生代表各2名)推荐参加珠海市决赛。
三、开展以“特区校园党旗红”为主题的校园优秀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及活动时间
征集对象:校区全体师生员工
活动时间:2011年4月
(一) 作品形式
1. 绘画:画种不限,尺寸不超过180厘米(高)×180厘米(宽)。
2. 书法、篆刻:书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 摄影: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R。
(二) 其他要求
要求提交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负责任。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参赛者需按要求填写《珠海市高校、中小学校书画摄影大赛作品推荐表》(附件),与作品一并于4月20日前发送至校区记者站电子邮箱zhongdajizhezhan@163.com进行报名(电子版投稿:邮寄标题请注明“‘特区校园党旗红’书画摄影作品”字样);作品经审议后,将由校区打包整理,统一推荐参加珠海市决赛。
本次活动详情,请校区师生下载附件(珠教党工20113号)自行参阅。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